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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堆放不当被罚100万!附固废管理规范化管理指南!
来源:网络 | 作者:business-101 | 发布时间: 2024-04-04 | 572 次浏览 | 分享到:

原则上可焚烧减量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纳入到本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进行协同焚烧处置,其他纳入负面清单管理、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相关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进入本市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04、委托处置


产废单位应直接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并按照《固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产废单位产生少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可以委托市内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收集单位进行集中收集,但应对收集单位下游的贮存、利用、处置去向进行核实,并督促收集单位及时反馈全过程的收集、利用、处置情况。严禁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到未落实最终利用处置单位的收集单位。

产废单位应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评估等多种方式,对下游单位的技术能力、工艺设施、环境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择优选择,对涉及跨省转移的利用处置单位要从严审核把关。对受托方的实际运输、利用、处置情况要及时进行跟踪,建立全过程环境管理台账,避免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包了之、一转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