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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余吨工业固废跨省市倾倒之后
来源: | 作者:business-101 | 发布时间: 2024-09-04 | 106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年7月,正值汛期,重庆市荣昌区检察院与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来到濑溪河畔,对共同办理的一起跨川渝两地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眼前的景象让大家十分欣慰。

濑溪河为长江二级支流,流经四川省安岳县、重庆市大足区、重庆市荣昌区、四川省泸县、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河流全长238公里,全流域面积3257平方公里。今年3月,荣昌区检察院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四川省泸县境内的濑溪河一支流的河面上长满了水白菜、水葫芦,绵延400余米,由于处于交界处,这些水生漂浮物很有可能到达荣昌区境内,严重影响两地水域环境。

按照与泸县等五个区县检察机关联合签署的《关于在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意见》,荣昌区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将此线索移送至泸县检察院,共同推进案件办理。在川渝两地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日前,河道的清漂工作全面完成,共计打捞水葫芦、水白菜等漂浮物近10吨,均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重庆市开州区与四川省宣汉县边界线绵延于大巴山南麓余脉,高山峡谷之间,树木繁茂,是长江上游一道“绿色防护屏障”。2023年,开州居民唐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到毗邻的宣汉县境内滥伐林木195株,并将采伐的部分林木运至开州区一木材加工厂。

宣汉县检察院将唐明以涉嫌滥伐林木罪诉至法院。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唐明应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进行生态修复,或赔偿生态修复费用8988元。

“唐明应用补植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但他在案发后补植了树苗300余株后,后续的788株树苗一直没栽种,受损的山林还未修复。”2023年6月,考虑到此时唐明已回到开州区执行缓刑,宣汉县检察院将线索移送至开州区检察院,请求该院协助督促唐明尽快完成后续补植。今年3月,唐明在原滥伐林木的山林,将788株树苗补种完毕,并自愿多补种112 株。如今,涉案土地上栽种的树木已吐出新芽,给这片山林增添了不少生机。

“大家进山后不要生火,也不要抽烟, 注意防火安全!”8月3日,四川省万源市市民李周强正在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深入山场巡逻巡护,用劳务代偿还“生态欠账”。因在保护区狩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李周强本应承担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费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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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口县检察院、四川省万源市检察院检察长带领两地干警联合开展巡河活动。(摄于2023年12月)

可他家庭困难,怎么办?重庆市城口县检察院、四川省万源市检察院开展联合评估,探索出“劳务代偿” 的方案——按李周强家庭的最大承担能力履行40%的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费 3.32 万元。李周强采取“劳务代偿”的方式巡山护林,直至达到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费的60%, 金额为4.98万元。参照四川省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1元/小时,其需提供出工时间约2372个工作时,以每周5天,每天6小时计算,一共19.7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