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生态环境部主管的待复审强制性国家标准共计22项,包含《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等多项涉气排放标准。
《通知》详情如下: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体育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
常态化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是推动标准更新迭代、持续提升标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加快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升级,持续提升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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