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生态环境部主管的待复审强制性国家标准共计22项,包含《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等多项涉气排放标准。
《通知》详情如下: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体育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
常态化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是推动标准更新迭代、持续提升标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加快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升级,持续提升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
1. 2024年待复审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清单.docx
2.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docx
3.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docx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
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8840—2009《船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
GB 11806—2019《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GB 11871—2009《船用柴油机辐射的空气噪声限值》
GB 12711—2018《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安全标准》
GB 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 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 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 29620—201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0484—2013《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048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30486—2013《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0770—2014《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6900.1—2018《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球墨铸铁容器》
GB 36900.2—2018《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混凝土容器》
GB 36900.3—2018《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交联高密度聚乙烯容器》
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3—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下载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是2019年5月24日发布,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发布后,要求新建企业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此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此标准。
请留下您的宝贵意见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蓝海大厦A座
联系电话:13354892626
邮箱:285073080@qq.com
传真:010-XX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