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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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这些环保新规施行
来源: | 作者:business-101 | 发布时间: 2024-08-14 | 172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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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施工场地颗粒物监测点浓度限值、达标判定依据,以及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适用于安徽省全域施工场地颗粒物的控制与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施工场地颗粒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涉及施工场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11
安徽省《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木材加工行业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木材加工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12
惠州市地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装维护消防安全指南》


本文件规定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装维护消防安全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设计安装、维护保养、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设计安装、维护保养等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石油化工、垃圾焚烧、发电等行业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本标准自2024年8月6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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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地标《集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集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理要求、自行监测过程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中山市承担集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的检测实验室,其他类型的环境检测实验室可参照执行。本标准自2024年8月1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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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和监管工作的规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和规范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和监管工作,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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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现场核查工作准则》(DB35T2178-2024)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现场核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核查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后续核查监督工作。本标准自2024年8月9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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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在一张图上落实“三线”的管控要求,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通过“明底线”“划边框”,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保障生态功能,为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落地以及项目环评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撑,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提供抓手。本方案自2024年8月12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