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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罚金!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官方发布5起严惩危废污染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环保365 | 作者:business-101 | 发布时间: 2024-04-09 | 523 次浏览 | 分享到:
鉴定结果为HW08类危险废物,总重量约5吨
(二)查处情况
南皮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之规定,对南皮县姜强等人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2022年9月21日将案件移送南皮县检察院。2023年4月20日南皮县检察院向南皮县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6月25日南皮县法院开庭审判,判决姜强等10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启示意义
随着“两打”工作的持续推进,公安机关对于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直接立案侦查并与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在全面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及时端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窝点,斩断犯罪链条,震慑了违法分子,守护了一方的环境安全,彰显了公安机关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担当作为。
四、沧州黄骅市刘福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一)案情简介
2022年6月20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黄骅市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黄骅市北王曼村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黄骅市分局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会同黄骅市公安局环安大队、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刘福强租用北王曼村一处偏僻空地,非法从事废油加工,现场存有大量废油桶,部分有泄露,场地无防渗措施。现场可见粘稠、半固态泥状物质与土壤混合,呈黄色、黑色,有恶臭。沧州市生态环境局黄骅市分局委托沧州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对现场勘查,并对场地内黑色液态物、黑色粘稠泥状物及污染土壤进行取样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HW08类危险废物,即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总重量约480吨。
(二)查处情况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黄骅市分局依法将刘福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移送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于2022年7月刑事立案侦查。2022年12月6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黄骅市检察院,2023年3月7日黄骅市检察院向黄骅市法院提起公诉。
(三)启示意义
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往往隐蔽性强,本案依靠群众举报线索,发现藏匿在农村地区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犯罪行为,接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后,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能够实现迅速联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快速侦办,提高了办案时效性和精准性。
五、保定市唐县王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